完善城市圈生态规划体系。根据长江大保护战略要求,结合圈内各市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完善城市圈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突出区域生态一体化。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林、江、湖为基本要素,构建“两带、五核、一线”的区域生态框架,并通过网络状的生态廊道将主要生态要素进行串联,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网络化的区域生态支撑体系。

在划定都市发展区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基础上,确定外围余平方公里农业生态区范围内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固化“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全市生态空间结构。规划从武汉城市圈生态格局分析着手,分层叠加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划定后,全市生态空间达到平方公里,占比75%。考虑到城市远期发展,沿城镇主要空间拓展轴预留适度“弹性区”,待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完成后再行确定其中的生态空间。

“两带”即规划大别山脉、幕阜山脉两条东西向平行的山系作为两条山地森林生态带;“五核”是结合圈内水资源特点以及空间分布的均衡性,规划五个重点保护和利用的生态核,分别是环梁子湖地区、环斧头湖一西凉湖地区、环汉湖地区、环野猪湖一王母湖地区和环涨渡湖地区;“一线”是重点保护长江生态走廊,搭建城市圈中部的生态脊梁。通过汉江、汉北河、水、倒水、举水、巴河、浠水、薪河、富水、金水、隽水等干流以及诸多河流水体、岸线,串连山体、湖泊、湿地等众多生态要素,形成网络状的水系生态隔离廊道,以加强各自然“斑块”之间、“斑块”和“种源”之间的生态联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构建城市圈生态经济体系。重点推进生态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加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合理布局整体产业结构,引导产业城市间转移,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城市圈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针对武汉市化工企业向圈内其他城市搬迁趋势,统筹规划功能分区,实现圈内化工产业区的再分布和再重组。

逐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环保产业等绿色产业,加快培育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形成城市圈内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群。积极引导和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生态化、产品绿色化的方向和目标,采用绿色技术、进行绿色管理、开发绿色产品,实现企业的“绿色转型”。

健全城市圈生态监管体系。着眼于城市圈生态系统的整体管理监督,着力创新管理监督机制和举措。加强监管组织领导。建议在省级层面,成立武汉城市圈跨区域生态保护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跨区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及处理跨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国土规划、水利、安监、环保、农业、经济等相关部门。完善生态标准体系。在科学评估城市圈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设定城市圈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立统一的城市圈环境准入标准,尤其是流域水质监测和考核标准等。

建立以大气和水环境监测为主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对城市圈进行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控。结合国情地理普查数据,将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入库,建立生态资源现状数据库,为城市圈生态建设和动态监测提供依据。建立城市圈全覆盖的分区分类生态补偿机制。建议省政府设立城市圈跨区域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城市圈各市财政也应加大对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生态受益区通过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每年给予生态“受影响区”进行补偿,也可将技术和智力支持作为补偿项目,构建“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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