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色文化大遗址”的多重综合性价值内涵
在国家实施的大遗址保护战略中,“红色文化大遗址”是一个创新性的战略概念,它由黄冈市首次提出,并逐步成为一个特定的概念范畴。
大遗址的本义是指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实行了建立大遗址保护区的办法,就是将占地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范围较大,有居民生活,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地下文物遗迹,设立保护专区。这当中有几个主要因素:一是占地面积较大;二是地下有文物遗存;三是重在保护。目前,国家文物局已经公布大遗址处,其中一部分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黄冈市提出“红色文化大遗址”概念,是在现行大遗址保护区概念基础上的合理延伸,在全国众多红色革命历史遗迹中处于首创。设立红色大遗址保护区,目的是更有效地保护红色遗址,更好地发挥红色遗址文化传承、以史鉴今的作用。黄冈市提出申报红色大遗址保护区项目,是落实省委“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建设“红色大别山”的重大决策。
“红色文化大遗址”是对黄冈市地区与中国近代革命重大关系的高度概括,也是对黄冈极为厚重的红色文化资源所进行的高度总结。相对于全国五大革命圣地——井冈山、瑞金、遵义、延安、西柏坡,黄冈红色文化的品牌知名度还不是很高。因此,黄冈打造“红色文化大遗址”,是解决黄冈、鄂东及大别山的文化标识系统、文化符号和文化传播价值的重要途径。这种价值体系一旦确立,就能够从文化的路径为黄冈建立“综合价值平台”,可以促进黄冈的经济社会整体提升,能够实现黄冈的文化与经济的价值倍增效应,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作为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
二、“红色文化大遗址”开发利用对于黄冈市发展的战略意义
“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与开发对黄冈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能为黄冈构建综合价值平台,这个平台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其“赋值性”,即对黄冈的历史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和生态资源进行重新赋值,实现其文化价值的溢出。借助于红色文化资源价值增量的积累过程,实现红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的价值增量效应,形成红色文化本体性价值之外的价值溢出。
通过实现黄冈红色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溢出,可以加快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和建设的步伐,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区域联动,打造红色文化产业集群。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还可以使红色文化在实现教育功能、宣传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同时,突破难以生活化和商业化的瓶颈,通过与黄冈地区其他文化体系如生态文化、宗教文化、名人文化等进行嫁接,在项目化的渠道上实现产业化的战略目的,形成黄冈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此外,设立黄冈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区,有利于确保黄冈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有利于发挥黄冈自身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通过这一举措,有利于加快建设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实现省委省政府建设“四个大别山”总体要求,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促进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红色文化大遗址”的社会意义通过红色文化遗产的挖掘和抢救,体现了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党政治信仰的坚守
红色文化对于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在于提醒人们不要健忘、不应忘记那些为今天中国社会的进步付出生命的先辈,不论未来的历史学家如何评价那段历史,也不论那些远去的历史人物有多少瑕疵,但正是他们的流血奋斗,才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反思建国以来出现的以文化大革命为代表历史事件,正是淡化了建党和建国宗旨的结果。通过红色文化遗产的挖掘,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的价值认同。
设立黄冈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区,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有利于弘扬和传承红色文化,增强人民群众文化体验,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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